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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局
昌卫防发[2007]59号
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局
关于组织开展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2007年3月24日是第12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为“结核流行广泛,控制从我做起”。
结核病是一种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在全球及我国的广泛流行,严重危害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我国是世界上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患者数量居世界第二位,80%的病人在农村,75%的病人为中青年,每年死亡13万人。结核病是我国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疾病之一,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因此,必须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提高全社会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视。依据卫生部卫办疾控发[2007]43号关于加强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结合昌平区结防工作实际,活动要求如下:
一、要求:各医疗单位,在做好本单位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工作的同时,负责将结核病防治政策和防治知识宣传到辖区内的村镇、街道、社区。
二、宣传重点:要积极宣传我国政府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和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宣传国家免费治疗肺结核病人的优惠政策;宣传结核病流行的严峻形势和对人民群众的危害;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结核病,掌握结核病防治知识,减少结核病的传播;宣传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治结核病,控制结核病从我做起。
三、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开展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坚持全民健康教育与重点人群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要动员有结核病症状的群众,尤其是农民工、企业职工主动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接受免费检查与治疗。同时,在宣传活动期间,要主动关心慰问结核病病人。 四、各单位要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要于2007年3月31日之前,将活动情况书面(总结、照片)上报昌平区结核病防治所。
五、日常宣教工作:各医院、卫生院在做好“3.24”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要加强日常宣教工作,区卫生局将根据《昌平区医疗机构2007年公共卫生考核标准》对工作的完成情况加以考核。
六、宣传材料领取:昌平区结核病防治所。
联系电话:89740348。
地址:昌平镇八街(昌平区医院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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